上海(hai)市(shi)松(song)江区人民政府
征(zheng)收土地公(gong)告
根据(ju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(guan)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(guan)理(li)法实(shi)施条例》,2024年04月0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4〕193号批文批准(zhun)征收集体土地。现(xian)公告(gao)如下(xia):
一、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(de)机关(guan):
二、建设用地用途:
二类住宅(zhai)组团用地(松江区(qu)广(guang)富林街(jie)道SJC10004单元2街(jie)区(qu)04-02号地块)
三(san)、征(zheng)收土地(di)的位置(四(si)至范围):
松江区(qu)广(guang)富林街道 东至(zhi)银(yin)源路,南至(zhi)银(yin)龙路,西至(zhi)龙源路,北至(zhi)花源路。
四(si)、被征(zheng)地单位和(he)征(zheng)地面积:
以(yi)上合计征收土地82210.1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68308.00平(ping)方(fang)米、建设用(yong)地1137.50平方(fang)米(mi)、未利用地12764.60平方米。
五、本公(gong)告公(gong)布(bu)后(hou),松江(jiang)区应根据区(qu)政(zheng)府确(que)认的征(zheng)(zheng)地(di)补偿安置方(fang)(fang)(fang)案(an)(an)、征(zheng)(zheng)地(di)房屋补偿方(fang)(fang)(fang)案(an)(an)、被征(zheng)(zheng)地(di)人员就业和保障(zhang)方(fang)(fang)(fang)案(an)(an)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人:顾伟效(xiao) 联系地址: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(hao)3号(hao)楼214室(shi)
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(盖章(zhang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