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(hai)市松(song)江区人民政府
征收(shou)土(tu)地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(gong)和(he)国土地管理法实施(shi)条例》,2023年12月30日上(shang)海市(shi)人民政府以沪(hu)府土〔2023〕136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批准(zhun)征收集(ji)体土地的机关:
二(er)、建设(she)用地用途:
轨道交通用地(上海市轨道(dao)交通12号线(xian)西(xi)延伸工程场西(xi)路站(站本体))
三、征收土地(di)的(de)位置(四至范围):
上海(hai)市松江区,北沙港以西,呈东西向布(bu)置于莘松路北侧下(xia)方
四、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(ji):
以上(shang)合计征收(shou)土地61.30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0平(ping)方(fang)米、建设(she)用地61.30平方(fang)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(fang)米。
五、本(ben)公告(gao)公布后(hou),松江(jiang)区应(ying)根据(ju)区政府确认的征(zheng)地补偿安置(zhi)方(fang)案、征(zheng)地房屋补偿方(fang)案、被征(zheng)地人员就业(ye)和保障方(fang)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电话:57745002
监(jian)督电话:37735966
联系人:彭(peng)立高
联系地址:松江区荣乐(le)东(dong)路2111号3号楼214室
上海市松江(jiang)区(qu)人民政(zheng)府(盖(gai)章(zhang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