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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富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信息来源: 发布时(shi)间:2021-01-27 阅读次数:

   为便于公民(min)、法人和(he)(he)其他(ta)组织及时、准确(que)获取广(guang)富林街道办事处的(de)(de)政(zheng)府(fu)信(xin)息,提高政(zheng)府(fu)工作的(de)(de)透明度(du),建(jian)设法治政(zheng)府(fu),充分发挥政(zheng)府(fu)信(xin)息对人民(min)群众生产(chan)、生活(huo)(huo)和(he)(he)经(jing)济社会活(huo)(huo)动的(de)(de)服(fu)务(wu)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(min)共和(he)(he)国政(zheng)府(fu)信(xin)息公开(kai)条例》(以下(xia)简(jian)称《条例》)和(he)(he)《上海市(shi)政(zheng)府(fu)信(xin)息公开(kai)规定》(以下(xia)简(jian)称《规定》),编(bian)制(zhi)本指南。

  一、主动公开

  (一)公(gong)开范(fan)围

  根据《条例》第三章、《规定(ding)》第二(er)章规定(ding),应(ying)当主动公开的(de)政府信息(xi)。

  (二)公开渠道

   1.“上海松江”门户网站(//quming66.cn/);

  2.“广富林街道”公众号;

  3.其他: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。

  同时,在松江(jiang)区档案馆、松江(jiang)区图书(shu)馆设置(zhi)本机关(guan)政(zheng)府(fu)信息(xi)公开(kai)查阅点。

  (三(san))公(gong)开时限

 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,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  二、依申请公开

  公(gong)民、法人(ren)或(huo)者其(qi)他(ta)组(zu)织可(ke)以向本机(ji)关申请获取主动(dong)公(gong)开以外的(de)政府信息。

  (一(yi))申(shen)请接收渠道

  1.当面提交

    本机(ji)关在广富林街道(dao)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(shen)请(qing)(qing)集中(zhong)受理点,申(shen)请(qing)(qing)人可到现(xian)场当面提交(jiao)申(shen)请(qing)(qing)。

  地址:人民北路34562号楼408

  办公时间:上午8:30-11:00,下午1:005:00,节假日除外。

  联系电话:021-37683802

    2.传真申请(qing)

    传真:021-37683650

    3.信函(han)提交

  申(shen)请人(ren)可通过邮政寄(ji)送向本机关提(ti)交申(shen)请。

来信请寄: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2号楼408室,广富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(收),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邮政编码:201620

  4.网上申请

  申请(qing)人可登(deng)陆“上海松(song)江(jiang)”门户(hu)网站,在政务(wu)公开专栏“依申请(qing)”板块选择“网上申请(qing)”按钮在线填写提交申请(qing)。

  (二)申(shen)请注意(yi)事(shi)项

  1.申请获取政府信息,应当填写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申请表可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点领取或在“上海松江”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。

  2.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联系方式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。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,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。

  3.当面申请的,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;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,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;网上申请的,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。

  4.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,不收取费用。但是,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、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,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,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(三)申请办(ban)理的有关说明

  本机关(guan)对收到的信息公(gong)开申请(qing),将根据有关(guan)规(gui)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。

  1.对于符合《条例》、《规定》申请要求的,按《条例》第三十六条、《规定》第二十三条分别作出答复。

  (1)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,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
  (2)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,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,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、途径和时间。

  (3)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。

  (4)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,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。

  (5)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、联系方式。

  (6)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、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,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。

  (7)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、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,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,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。

  2.办理期限: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能够当场答复的,应当当场予以答复。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,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,并书面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。

  本机(ji)关征(zheng)求(qiu)第三方和其他机(ji)关意见(jian)所需(xu)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。

  申(shen)(shen)(shen)(shen)请(qing)(qing)(qing)(qing)人(ren)申(shen)(shen)(shen)(shen)请(qing)(qing)(qing)(qing)公开政(zheng)府(fu)信息的(de)(de)数(shu)量、频次明(ming)显超过合理(li)(li)范围,本机关有权(quan)要求申(shen)(shen)(shen)(shen)请(qing)(qing)(qing)(qing)人(ren)说明(ming)理(li)(li)由(you)。申(shen)(shen)(shen)(shen)请(qing)(qing)(qing)(qing)理(li)(li)由(you)不(bu)合理(li)(li)的(de)(de),告(gao)知(zhi)申(shen)(shen)(shen)(shen)请(qing)(qing)(qing)(qing)人(ren)不(bu)予处理(li)(li);申(shen)(shen)(shen)(shen)请(qing)(qing)(qing)(qing)理(li)(li)由(you)合理(li)(li),但是无法(fa)在(zai)《条(tiao)例(li)》第三十三条(tiao)规定(ding)的(de)(de)期限内答复申(shen)(shen)(shen)(shen)请(qing)(qing)(qing)(qing)人(ren)的(de)(de),确(que)定(ding)延迟答复的(de)(de)合理(li)(li)期限并(bing)告(gao)知(zhi)申(shen)(shen)(shen)(shen)请(qing)(qing)(qing)(qing)人(ren)。

  3.申请不符合《条例》、《规定》有关规定的,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,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。

  三(san)、政(zheng)府(fu)信息公开工作(zuo)机构(gou)

  上海市松江(jiang)区广富林街道党(dang)政(zheng)办公室负责推进(jin)、指(zhi)导(dao)、协(xie)调、监督全区政(zheng)府信息公开(kai)工(gong)作(zuo)。

  街道党政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,办公地址:松江区人民北路34562号楼408室;联系电话:021-37683802;传真:021-37683650;电子邮箱:gfljddzb@163.com。(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,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请参阅前述“申请接收渠道”。)

  四(si)、监督(du)和(he)救济

  公(gong)民(min)、法(fa)人(ren)或者(zhe)(zhe)其他组织认(ren)为本机(ji)(ji)关在政府信(xin)息公(gong)开工作中侵犯(fan)其合法(fa)权益(yi)的,可以向上一级行(xing)(xing)政机(ji)(ji)关投诉、举报(bao),也可以依(yi)法(fa)申请(qing)行(xing)(xing)政复(fu)议或者(zhe)(zhe)提起行(xing)(xing)政诉讼。 



 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广富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处理费收费事项公示 


收费项目 

信息(xi)处(chu)理费 

收费依据(ju) 

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(yin)发《政(zheng)府信(xin)息(xi)公开信(xin)息(xi)处(chu)理费(fei)管理办法(fa)》的通(tong)知(国办函〔2020〕109号) 

收(shou)费主体(ti) 

上海市(shi)松(song)江区人(ren)民(min)政府广富(fu)林街道党政办公室 

收(shou)费(fei)对象 

政府信息公(gong)开(kai)申请数量达到收费标准的(de)申请人 

收(shou)费标准 

计收
类型 

按件(jian)计收 

按量计收 

适用
情形 

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(chu)理(li)决(jue)定类型 

适用于申(shen)请人要(yao)求以(yi)提供纸质件、发送电子(zi)邮件、复制(zhi)电子(zi)数据等方式(shi)获取政府信(xin)息的情形(xing) 

计收
方式 

申(shen)(shen)请人的(de)一份政府信息公开(kai)申(shen)(shen)请包含多项内(nei)容的(de),按照“一事一申(shen)(shen)请”原则,以(yi)合理的(de)最小(xiao)单位拆分计算件数;同(tong)一申(shen)(shen)请人一个自然(ran)月累计计数。 

以单(dan)件政(zheng)府信(xin)息公开(kai)申请(qing)为单(dan)位分别计算(suan)页(ye)数(shu)(A4及(ji)以下幅(fu)面纸张的单(dan)面为1页(ye)),对同一申请(qing)人提交的多件政(zheng)府信(xin)息公开(kai)申请(qing)不(bu)累加计算(suan)页(ye)数(shu)。 

计收
标准 

10件以下(含(han)10件) 

11-30件 

(含30件) 

31件(jian)以(yi)上,以(yi)10件(jian)为一(yi)档,每(mei)增加一(yi)档,收费标准提高(gao)100元(yuan)/件(jian)。 

30页(ye)以下(含30页(ye)) 

31—100页(ye)(含100页(ye)) 

101—200页(含200页) 

201页以上 

不收费 

100元(yuan)/件 

不收(shou)费 

10元/页 

20元/页 

40元/页